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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ldquo发物rdquo知多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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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

“发

物”

知多

少?

科普专家郝平生

教授/主任医师,成医院皮肤科副主任,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外科教研室副主任,医学博士、博士研究生导师。师承四川省十大名医成都中医药大学艾儒棣教授,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,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第五批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,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第六批局学术技术带头人,成医院“百人计划”拔尖人才。现任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、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皮肤性病学分会委员、四川省中医药学会中医外科、皮肤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、四川省医学会皮肤性病学第一届青年委员会委员、老年医学会皮肤病专委会副主委等学术职务。主持国家自然基金课题2项,参与1项;主持省部级、厅局级、院校课题8项,参与4项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文章5篇,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40余篇。

应诊时间:

周一、三下午,周二、日全天,周四上午。

“发物”的渊源

关于“发物”的记载,最早可见于《*帝内经》。《素问·热论篇》中记载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”患发热性疾病的人,在初愈时即进食肉类可导致疾病复发,若吃的过多则可能引起“遗”这种并发症。

东汉医圣张仲景在《伤寒杂病论》中一再强调:“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。若得宜,则益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,例皆难疗。”指出某些事物可能成为发物及可能产生的影响。

唐代药王孙思邈的《备急千金要方》记载:“凡诸恶疮瘥后,皆百日慎口,不尔,即疮发也。”这里“慎口”的食物即为“发物”。

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“羊肉大热,热病及天行病、疟疾后,食之必发热致危。”指出热病及天行病、疟疾,忌食大热的羊肉,否则会致热上加热致病。

《证治要诀·丹*》中谓:“有人一生不可食鸡肉及獐鱼动风等物,才食则丹随发。”

《医学心传全书》中称:“*病忌海鲜、鸡、虾发物。”

从字面上讲发包含发作、诱发、激发、复发之义。

发物这类食物,在古医籍中虽描述生动、形象、具体,但从概念上讲尚缺乏系统、完整、准确酌理论阐释。

一般多习称为辛热物、海鲜物、腥发物等,其致病具发热、发疮、发*、动火、动风、助湿、生痰、动气、积冷不同特点。

“发物”的含义

通过中医古籍所描述的发物种类及致发疾病的分析,发物包含广义和狭义两方面。

广义方面,发物可理解为,在健康人正常摄入,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饮食过程中,因不当饮食而能诱发产生某种病症,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、加重病情,影响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。

狭义方面,又可理解为,凡因正常食用某种无*性食物,而能诱激某些人突发产生病症(如过敏性荨麻疹、湿疹、紫癜、胃肠炎、休克等)的食物。

发物之分类

发物致病的中医认识

中医认为,食物之所以能防治疾病,是由于它本身特有的性味,这就是食物的“食性”。

如果不懂食性,那么对某些特殊体质的人或患者,食性就会诱发旧病,加重已发疾病,削弱药力,这就是食物的“发性”,即中医所述“发物”。发物致病具体归纳如下:

中医饮食不节——(饮食太过、饮食不及、饮食不及)——脾胃功能失常,脏腑失调(生湿、化热、化燥、动风)——旧病复发加重疾病发物致病。

发物的四气五味与所患病症性质趋势相同,则助长邪气。

临床如对于湿热证型的疾病则不宜食用面食、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助湿恋邪之品,这类食物多具胶着粘滞、肥甘涩腻之性-------阻脾、助湿、恋邪。

发物的作用与所服药物的作用相反,则会消弱或减弱药物的作用,甚至会加重病情,从而影响疾病的治疗。

临床如对于一为热盛动血的患儿则不宜食用山慈菇、胡椒、羊肉、狗肉等大热之品,这类食物为大辛大热之品-------助热动火,灼伤脉络,加重患者出血。

发物可引动伏邪,诱发疾病。

有医家认为风邪致喘者,有肺风、脾风之异。肺风为痰伏于肺,外感风邪触发,表现有上呼吸道过敏症状。脾风为痰生于脾,饮食不当触动,上逆干肺。对于这类体质的患者,服用如鸡、獐鱼等动风之品------引动体内伏邪而发脾风。

发物与疾病的性质相反,则会影响疾病的好转,甚至是顺证转为逆证。

临床如一麻疹初发患儿,则不宜食生冷及酸性食物,因其具有收敛之性,影响其透-------导致郁而化热化燥伤阴,加重疾病。

发物致病的防治意义

发物一学是中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,在疾病的防治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。不当饮食,不明饮食禁忌会导致疾病的产生及传变,降低药物的疗效,影响疾病的预后。食物作为传统药物不可分割的部分,其寒热温凉、酸苦甘辛咸等不同特性与药物疗疾的原理相同。

发物致病的防治意义:协助疾病治疗、促进疾病自愈、巩固疗程、预防复发。

发物致病的防治原则

对“发物”的正确规避和运用不能脱离传统中医理论,本着“三因制宜”的辨证观去对“发物”进行研究很有必要。即所谓因人而宜,因时而宜,因地而宜忌口:

因人而宜:如肥胖痰湿体质者应禁食甘肥厚腻之味,以免助湿生痰。

因时而宜:如夏季炎热湿盛,应多食苦味,忌食滋润甘腻之品,以免加重湿热之邪。

因地而宜:如高原山区地带,雨水较少偏燥,应多食甘润之品,少吃苦燥类食物,以免化燥伤阴。

辨病论忌:

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,助邪伤正、添病益疾时要忌口:

1.如荨麻疹、丹*、湿症、疮疖、中风、头晕目眩等症,不宜食用海鱼、虾、蟹、贝、猪头肉、鸡肉、鹅肉、鸡蛋等。

2.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如崩漏帶下、月经过多、吐血、咯血、鼻出血、皮下出血、尿血、痔疮等病症,不宜食用胡椒、羊肉、狗肉、烧酒等。

辨证论忌:

根据患者体质忌食发物:

1.如肝阳偏亢的高血压者不宜多食葱、韭、蒜、辣椒等辛辣温热食物,以免助火动风致脑出血。

2.如肺阴不足的支气管扩张者,忌用辛香苦燥之品,以免肺阴内伤致咯血不止等。

配伍论忌:

当食物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。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,就会减弱、抵消药物疗效,甚至产生*副作用,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:

如人参味甘微温,为补气强壮之药;萝卜味辛性凉,为下气泄气之品,二物作用相抵,不可同食。

皮肤病临床治疗中的发物禁忌

痤疮、脂溢性皮炎、脂溢性脱发:

忌:辛辣、甜食、巧克力、面食、肥肉、牛羊肉、西餐、油炸、烧烤、酒。

荨麻疹、湿疹等皮肤病发物:

忌:辛辣、发酵食物(如酒、泡菜、豆豉、豆瓣、腊肠、香肠、醪糟)、海产品(包括海带、紫菜)、牛羊肉、菇类、笋子、魔芋、特殊气味的菜(香菜、韭菜、韭*、折耳根等),热带水果(桂圆、荔枝)、卤肉、香料、生姜、生葱、生蒜、花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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